人与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因主要有四种:
1、信息因素的冲突。由于人们信息沟通的渠道不通、不畅,彼此之间互不通气或不能正常地沟通思想、交流感情、传递信息而造成冲突。
2、认识因素的冲突。由于人们的知识、经验、态度、理解各不相同,对于同一事物会有不同的认识,从而产生冲突。这种基于认识因素的冲突,是相当普遍的。
3、价值因素的冲突。价值观是一个人对客观事物的是非、善恶、好坏和重要性的评价,由于人们的价值观不同,产生分歧与冲突也就在所难免。
4、本位因素的冲突。个人工作于某一特定群体,在考虑和处理问题时,由于个人具体任务、职责、利益不同,往往首先考虑的是本群体的利益,冲突常常由之而生。一般说,因工作上的意见分歧造成的冲突,属于正常冲突。处理得当,有助于群体目标的实现。因个人的不正常冲突,具有破坏作用。
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冲突:
部门、单位等是一类大大小小的群体。群体之间因目标差异、任务界限不清、职责不分明等原因,可能引起互相牵制、埋怨、扯皮现象,产生种种矛盾与冲突。冲突对群体内部的影响有:
1、群体内部增进团结,成员更忠诚于本群体,内部分歧减少。
2、群体转变为以工作和完成任务为主,对于群体成员个人心理需要的关心逐渐减弱。而对完成任务的关心逐渐増强。
3、领导方式逐渐由民主型转为专制型,群体成员逐渐心甘情愿忍受专制型的领导。
4、毎一群体各自都逐渐变成组织严密、纪律严明的群体。
5、群体成员要求其成员更加效忠和服从,形成“坚强的阵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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